各院部: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教务处将于第8-10教学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16年4月18日-5月6日
二、检查方式
1、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。
2、院部全面自查与教务处重点抽检相结合,院部自查为主,教务处抽查为辅。
三、组织领导
1、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
组 长:蔡传德
副组长:苏 龙、王金华
成 员:邓桂兵、齐求兵、欧阳琼、高 琴、赵 坤、黄竹青、谌艳芳、廖可莹、章 玮、杨丹
2、各院部成立由院部负责人、教学副院长、教学科、实训科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期中教学自查小组。
四、检查内容
(一)专项检查
1、教学档案资料整理及归档。包括试卷、教学文件、教学实施计划、教师聘任档案,上学期考试试卷等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2、成绩预警工作开展情况。
3、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。
(二)常规检查
1.教学管理情况
(1)外聘教师管理资料。包括外聘教师协议书、登记表(含支撑材料),新聘教师试讲记录等。
(2)听课记录。包括院部领导、教学管理人员、专职教师、辅导员等的听课记录。
(3)其他。包括班级日志、学生座谈记录等。
2.教学运行情况
(1)教学运行基本情况。包括教师教学进度,教师调停课手续、教学计划调整审批手续、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。
(2)实践教学实施情况。包括实践教学开展情况,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、原因,实践教学改革的情况及建议等。
3、课堂教学情况
(1)授课资料检查。包括教学进度计划表(重点检查授课教
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、课程标准要求实施教学工作)、备课资料(教案+讲义)、班级成绩评定登记表、学生作业(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班10本作业)等。
(2)教师教学效果自查情况。建议任课教师通过多种形式(随堂测验、提问、问卷等)对期中教学效果进行考核,对结果做质量统计分析,并对下阶段教学进行改进,有效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,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
五、检查要求
1.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针对本次检查要求,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计划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,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。
2.院部要建立起日常教学的常规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,全面、深入了解本院部教学质量,促进院部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规范。
3.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,各院部要如实填报《长江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(院部用)》并进行书面总结,总结一式两份,一份本部门留存,一份于5月6日前报教务处汇总。
4.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业务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附件: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表
教 务 处
2016年4月15日